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简报(第53期)
日期:2007-10-30 13:48:45 作者:市农普办

  

  重质量  抓落实

  各区县顺利开展农普数据质量评估工作

  

  8月30日,市农普办按照国务院农普办的要求,上报了本市农普数据,这标志着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数据采集工作已基本完成。随后,市农普办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及《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07]34号)的要求,制定了《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对本市和各区县主要普查数据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并规范实施和指导各区县开展此项工作。

  《办法》出台以后,各区县农普办积极响应,认真组织开展当地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工作。

  

  松江区向着一个目标,抓住“五个加强”

  (一)加强学习,全面掌握评估办法。区农普办及时将《办法》进行了印发,并要求各镇(街道、园区)农普办进行学习和讨论。

  (二)加强领导,扎实开展评估工作。区农普办提出:要严格按照市农普办数据评估的办法开展数据评估工作;要及时开展数据评估,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要加强组织,明确责任,确保数据质量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强交流,稳步推进数据评估。9月6日,区农普办召开松江区农普数据质量研讨会,对农村住户基本情况、农作物播种面积、畜禽存栏等30多项指标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和全面的分析,各单位还对农普数据质量评估进行了交流。

  (四)加强沟通,确保评估数据可靠。针对房屋土地管理局和农普耕地面积存在的差异,区农普办积极会同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探讨,找出了差异的成因,并作出了充分的说明。针对农普中“国家征用土地较大”问题,区农普办及时下乡调研,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五)加强分析,按时完成评估报告。区农普办对各项评估指标进行了梳理,并对一些重要数据和群众关心的数据进行了研究分析,形成了《松江区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报告》

  

  崇明县评估开展早,纵横结合好

  从今年7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县农普办已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农普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工作,要求各乡镇在进行必要审核和确认审核的基础上,做好同年报数据的衔接。一是加强审核和核对,确保数据处理无差错。逐条审核所有“确认记录”,核对有否录入差错,核对是否与实际相符。二是对初步汇总的数据进行评估。数据审核一结束,县农普办就将主要数据的初步汇总结果与年报对比情况返回各乡镇,由各乡镇查找可能遗漏的地方和分析差距及原因,便于在最后上报市农普办之前进行适当调整。三是分乡镇撰写农普数据评估报告。通过数据审核和差异分析以及数据调整,对户数、人口、劳动力、主要农产品播种面积等10类主要指标进行具体分析,做到说得清、道得明,有出处、有依据。

  

  嘉定区配备一支专业队伍,制定一套督查办法

  区农普办明确规定各街镇农普办主任为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单位配备一名专业人员为评估专职人员,在此期间根据区农普办的工作要求,搞好本单位的评估工作。

  同时,区农普办本着不回避矛盾的原则,制定了一套评估督查的办法。一是对各单位的农普结果进行预查,对各单位有争议的数据进行提示。二是对各单位的农普数据进行相对比较,如两个镇总体情况比较接近,而有些指标相差很大的,区农普办则将情况进行反馈,提醒两个镇同时与对方进行比较、找出原因,或者是抽选情况相近的部分村进行对比。三是根据各职能部门提供的数据与农业普查数据进行比较,去伪存真。四是明确责任与分工,落实工作任务,抓好评估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闵行区建立农普数据库,评估开发两不误

  区农普办召开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农委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沟通会议,广泛听取了关于农普数据质量评估和资料开发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一些使用频率较高、敏感性较强、影响力较大的指标进行收集、整理、备用。

  通过整理,区农普办建立了分户、分村、分镇以及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单位的农业普查数据库,同步在区统计局内部网上建立查询数据库,以方便查询,进行评估和开发利用。

  

  送: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发:各郊区(县)农业普查办公室、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