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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户普查表》登记质量控制之我见 |
| 日期:2006-12-8 9:04:49 作者:浙江省丽水市农普办 陈炜 |
《住户普查表》登记质量控制之我见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次在新形势下囊括“三农问题”的全面普查,涵盖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方方面面,普查任务十分艰巨。而普查登记又是整个普查工作的重头戏,它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普查工作的成败,可以说普查登记质量是农业普查工作的命脉。本次农普有五大类普查表,其中《住户普查表》涉及的面最广、量最大,报表指标设置达170多项(尚不包括住户长表114项指标),且内容、关系复杂,因此,其登记质量至关重要。笔者通过整理、归纳全市的市级和县级综合试点经验,并结合一些实际情况,就《住户普查表》登记质量控制问题,谈谈个人的几点浅见。 一、发动宣传工作是保证普查登记质量的前提 第二次农业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仅从《住户普查表》来看,就涵盖了全市七十多万农村住户及居住在城镇地域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住户,要取得广大的城乡普查对象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必须进行广泛的、扎实有效的宣传发动。笔者认为,搞好农普宣传工作关键在于加强针对性,要针对山区农村的特点在声势上大做文章,“农村工作靠声势”,这是我们多年从事农村工作而得出经验。随着正式普查登记时间的临近,宣传发动要逐渐升温,在正式入户前的一个月左右开展集中法定宣传月活动,使普查对象进一步加深对开展农业普查的意义、重要性,以及自己应履行相关义务的认识,知道什么是农普,为什么搞农普,怎样进行农普等;宣传层次要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中全面展开;宣传方法要形象生动,灵活多样,要贴近生活,贴近民俗,如利用“老年骑游队”周游各县(市、区)宣传农普,深受百姓欢迎,也达到了宣传之目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黑板报等载体,印发“公开信”等农普宣传材料,同时我们不妨借助“农民信箱”平台,通过短信群发,及时将重要的信息直接告知广大公众,使普查对象人人皆知,积极配合,确保下一步的入户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两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是确保普查登记质量的根本保证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站在农业普查的第一线,是入户收集填写农普源头数据的直接操作者,尤其是普查员,其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住户普查表》源头数据的质量。因此选好“两员”是确保入户登记质量的技术保证。当前,全市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已成主流,特别是边远、偏僻的山区农村,有一定文化素质的青壮年劳动力都基本外出,有些自然村已成为空壳村,据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全市常住人口比户籍人口少25万,全市104个抽查小区的长期外出人口数占户籍人口总量的40%,这给“两员”的选调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全市普查员选调难是不争的事实,但在选调过程中,不能因此就刨进篮子都是“菜”、撒到网里都是“鱼”,仍要坚持标准,选聘文化素质较高、责任心强、愿意做此项工作的人员。笔者认为,“两员”的选调,应首先考虑由现任的村会计(统计)、村干部担任,或搞过其他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为主,他们不仅熟悉当地生产、生活情况,且业务素质较好。其次,可考虑从以下渠道中选调:一是当地农村退休老师或干部;二是乡级驻村干部;三是市、县两级下派的驻村农村工作指导员;四是从中小学教师和回乡大学生;五是从农业、林业、教育、卫生、计生等系统的基层工作人员;此外还可从机关下派的联村指导员、乡镇新招公务员中选调。 其次,要强化“两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普查业务培训效果好坏,也直接影响普查员入户登记质量。基于《住户普查表》的普查对象面广、量大,指标内容复杂、逻辑性强,填写要求高的特点,笔者认为,对“两员”的业务培训必须坚持虚实结合,有的放矢、务求弄懂。所谓虚实结合,就是在进入填表业务培训前,要向“两员”讲清农普的目的、意义,以确立起他们的工作信心和责任心。在此前提下再向他们讲清普查内容、方法、时间要求和如何做好清查摸底工作、编好《住户摸底表》等普查表。接着对如何理解指标;如何填写普查表;如何入户登记及启发引导普查对象能实事求是地申报调查项目;如何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等等方面进行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还应尽可能地启发“两员”多提问题,对提出的问题授课者应及时归纳分类,然后对照《普查员手册》加以解答,以求统一口径。“两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在时间安排上宜在开展调查摸底前半个月左右时间进行,其效果会更佳,这样能达到趁热打铁,紧张高效之目的。在做好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要结合《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既要讲清楚如实填报调查内容,是被调查对象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也要讲清楚“两员”对《住户普查表》中的个人基本情况隐私、家庭生产经营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履行义务给被调查对象造成损害的普查员,同样要承担责任。 三、清查摸底是提高普查现场登记质量的基础 清查摸底工作是一项重要而具体的工作,是保证普查对象不漏不重的重要途径。清查摸底工作必须在正确划分好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基础上,由各小区的普查员在普查指导员的组织指导下进行。整个住户清查摸底工作主要包括三部分:编制《住户清查摸底表》、通知被调查户和制订调查计划。 笔者认为,编制《住户清查摸底表》是整个住户摸底工作的重心,摸底表的编制必须保证正确性和完整性。整个摸底表的编制工作要以直接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应安排在普查标准时间前十天内进行。首先,普查员在填写摸底表前应对照普查小区示意图,对本小区整个地域范围实地考察一遍,安排好填写顺序,作为实地调查访问的路线。其次,上门填写户主姓名后,要参考户籍记录、外来人员登记记录、土地承包、社会保障资料,逐个询问家庭户籍人员以及劳动力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去向。对不居住在本普查区的户,要通过询问熟悉情况人员等方法,了解该住户的性质,包括人口数,了解其是否离开本普查区半年以上,还需了解其是否居住在城镇地域。对于一些在现场登记时期内可能要外出或者是比较难以再次碰到的农户、外来人口,可以在清查摸底阶段事先询问普查表的相关数据,进行预先填写。针对全市山区农村外出人口多的特点,特别注意不要遗漏不在本普查区居住的、但户籍在本普查区的整年外出户的清查。第三,根据摸底结果判断是否普查登记对象,还要注意与农户预约普查登记时间;同时,将摸底表中发现的举家外出户的人口情况过录到普查小区举家外出情况过录表中。 四、现场登记是获取真实数据的关键所在 入户现场登记是农业普查成败的关键阶段,也是整个农业普查质量控制的重点。由于入户现场登记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要求高,各县(市、区)、乡(镇)必须全面安排做好此项工作,提供足够的财力、物力、人力、以及充分的时间。登记期间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取得被调查户更好地配合,获取真实准确的调查数据,同时,各级农普办业务人员要严格把好质量关,必须深入基层,亲临登记现场,了解登记情况,解决登记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带有倾向性、代表性的问题认真讨论,同一口径及时通报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从技术角度上看,笔者认为控制现场登记质量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按照《住户摸底表》的顺序逐户登记,并做好记号以防出现重登和漏登现象。如遇到摸底资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应认真核查,据实登记; 其次,在现场登记第一天,要在指导员带领下先示范,入户登记一至三户后,根据调查情况,集中讨论,统一认识,再各自开展调查登记工作,这样有利于减少普查的原生性差错,提高和控制登记质量; 再次,现场登记的前几天,要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一是前几天的登记速度要慢;二是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普查表要经指导员检查认可后,才能逐渐加快登记速度。 第四,讲究登记方法,尊重山区农村风俗习惯。上门询问时态度要和蔼,嘘寒问暖,注意将农户的习惯称呼转化成标准形式进行正确登记,如年龄、从事行业的分类等要按《方案》的标准进行正确登记。同时,要以稳求快,坚持上门登记,绝对不允许闭门造车; 第五,普查登记必须坚持自查和互查的原则。自查是普查员对自己登记的普查表进行检查,当天登记的普查表,普查员当天必须进行自查,使差错消灭在当天,同时也减少第二天登记的差错。互查是以普查区为单位,在指导员的组织下进行,既可采用普查员交叉互查,也可采取推磨式的互查。在安排上,可按普查表数量划分进行,第一次在完成20—25%时进行,第二次在完成50—60%时进行,第三次在全部完成后进行。 五、复查工作是控制登记质量必不可少的环节 为了提高和控制普查登记的数据质量,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的准确性,入户登记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农普办要及时组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对登记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复查(即人工审核)。根据第二次农业普查方案规定,复查的方法主要有自查、互查、议查三种方式。笔者认为,复查工作的关键是要在全乡镇范围内挑选业务精通,工作认真的普查员和指导员,依照上级农普办返回的有关信息及下发的统一标准,对每张报表的逻辑关系和平衡关系等进行全面审核,尽量把普查表各项指标差错率控制在合格范围内。复查前,必须进行一次培训,统一口径、统一标准,学习普查表内的平衡关系、逻辑关系、表与表之间关系及审核的注意点,开始后可分若干个组分项进行对查。对于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必要时,应到村、到户核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抽查验收是控制登记质量的最后关卡 笔者认为,对《住户普查表》登记质量控制的最后阶段应该是由县农普办业务人员组成质量检查组,采用抽样检查方法,依照验收有关标准对各乡镇报表进行质量验收,对验收合格乡镇的报表予以接受,如发现某一普查区的差错特别是原则性差错较多,应坚决退回普查区重新审核、填写,直到合格为止,确保把普查表的差错消灭在基层,要坚决杜绝质量验收走过场。有条件的县还可以组织业务人员集中精力对全部《住户普查表》进行审核验收,以全面提高《住户普查表》登记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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