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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上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06年1月10日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统计局编制的200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政府网站www.stats-sh.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3857200。

一 概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0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1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5%,其中涉及国家的法律法规2条,其他都是本市制定或涉及统计业务类的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将随着统计业务工作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5269条,占总体比例的99.15%。我局是业务局,提供的大量信息都涉及到历年或本年度每月的统计信息数据,其中在网上公布的《统计年鉴》中的统计指标每年就达8000余个;月度统计指标也达1000余个,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大量的统计信息咨询。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05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275件,其中通过我局网站www.stats-sh.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224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308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741件,通过传真递交申请有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65%是涉及到人民生活方面的统计信息,如职工年平均工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30%是我局撰写的统计报告,主要是供大专院校学者作为研究参考。

在已经答复的1275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273件,占总数的99.8%,主要涉及人民生活方面的统计信息,如职工年平均工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等。

“否决公开”为2件,占总数的0.2%,其中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主要是市民提出申请的数据不是我局所能提供的,如最低生活保障线等。

从申请的对象分析,以本地公民为主,占全部申请的96%,也有部分是来自江苏、浙江等地的外地公民。由各级法院、律师事务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70多件,主要用于交通事故赔偿案。 

四 咨询情况

本局2005年度共接听市民咨询电话6669次,本局200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84053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统计月度数据、统计年鉴、统计报表制度、网上办事。

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也没有收费。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5314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5314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52
申请总数 127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741
2、传真申请数 2
3、电子邮件申请数 308
4、网上申请数 224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27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27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指标 数量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2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1
(2)“非部门掌握”数 1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0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0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0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0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0
(10)其它原因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5269
网上咨询数 人次 405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802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6669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84053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